NEWS新闻中心
世界杯买球-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机制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进程为建设生态文明夯实基础
中国绿色时报2007年11月13日编者按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的命根子。在生态建设中,森林资源管理具有基础作用;在产业发展中,森林资源管理具有支撑作用;在生态文化培育中,森林资源管理具有突出作用。近年来,面对我国林业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快现代林业建设的新形势,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林业建设中心工作,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以林权管理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利用监管为重点,以森林资源监测为基础,以森林资源监督执法为保障,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全力构建现代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努力开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新局面,为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增加林产品的有效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新时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天,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森林资源经营管理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在会议召开之际,我们推出这期专题,一起来回顾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采取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以更好地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进程,为建设生态文明夯实基础。站在前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去年以来,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通过改革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得到了林农群众的真心拥护。
林改使林业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森林经营呈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资源林政管理的对象、基础和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伴随着林改的深入发展,社会普遍关注、林权权利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对集中地反映到森林资源管理上。
新形势下的林权管理、林木采伐利用管理、林地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森林资源监督执法管理等等,工作更加繁重、复杂。而且,这些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林权改革的成果能否得到巩固与发展。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终站在改革前沿,在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放活经营、配套改革、依法监管、保障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根据林改后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和尝试森林资源现代管理新模式。
林改后,各经营主体对获得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的呼声很高,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针对这一情况,福建省提出了“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科学安排林木采伐”的总体思路,改进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实行伐区资格预审,合理配置伐区;调整采伐管理政策,科学利用现有资源;开展采伐改革试点,积极探索采伐管理新模式;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探索“阳光”操作的有效形式。江西省改进了采伐指标分配和管理办法,采伐计划指标由林农直接申请,通过县直接上报到省林业厅;采伐计划经省林业厅批复后直接下到村,再由村落实到农户;实行指标审核和下达两次公示,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编制村级森林经营实施方案试点,将5年内的采伐指标一次落实到户。
辽宁省调整了非林业用地内林木、自留山林木、农民自用材林木的采伐管理政策,建立了森林、林木采伐新秩序以及森林资源流转及其流转后的森林、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林改后,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着眼资源培育发展,把管理的重点转向推进科学经营、发展壮大森林资源上来,积极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福建省编制县域森林经营规划或林业发展规划,引导业主依法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把保护、培育、发展与合理利用统一起来,把落实经营权与处置权统一起来,努力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森林经营步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轨道。

辽宁则及时开展了全省森林资源档案变档,巩固和发展了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水平,增强档案的功能和时效性。江西省为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制订了公益林资源监测方案,建立了乡镇林业工作站电子档案,开展了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林改后,“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盗砍滥伐林木现象明显减少,但一些地方盗砍滥伐仍然时有发生,违法占用林地现象依然存在,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秩序不规范。对此,江西省进一步强化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措施,强化木材运输检查管理,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奖励制度;确立了依靠政府领导、发挥群众作用、优化林业部门的职能的“三位一体”森林资源保护新格局;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林力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实行伐区管理责任制,加强木材流通、加工企业、征占用林地、森林资源监测管理。辽宁省积极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修订、提高林地林木补偿标准,开展全省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检查,认真抓好木材流通领域管理工作。
福建省在抓改革的同时,毫不放松地抓保护,加强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的清理整顿。随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结束,配套改革成为工作重点。
为此,江西及时启动了配套改革工程,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林业担保公司、森林保险制度和林业中介服务组织一应俱全。福建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林业的服务职能,健全了林业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林农提供了便捷的林业种植技术、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交易和流转、伐区规划设计、木材检验服务。
同时,福建加快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和资金、技术为纽带,组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各类林业专业协会,促进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通过明晰产权、还权于民、落实经营主体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过去失火烧山是群众看火,干部打火。现在分山到户之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老百姓都冲在第一线,连亲戚朋友都来帮忙。
二是采伐更注意科学。过去老百姓是只砍大竹,怎么讲都没用,现在是自发的砍小竹子,留母竹,提高毛竹林地的生产力。三是造林积极性显著增强。过去年年造林不见林,现在老百姓是不栽无主树,有的在非林地上栽树还要公开竞价。
四是群众参与监督。现在老百姓举报乱砍滥伐的自觉性增强了,人人都是护林员,大家都来关心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实现多项突破保护森林资源,是法律赋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而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是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在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适应林业发展新形势,与时俱进推进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实现多项突破。在相继出台有关人工用材林、人工商品林、工业原料林、农田防护林等一系列采伐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森林利用结构和管理方式进行了大胆改革。在人工商品林单独编限、限额指标结转使用、审批管理权限下放、限额与计划协调统一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区施策的思想,进一步推进了森林采伐管理由单一监管向科学引导、由单纯控制资源消耗向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大转变。
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和方式在科学分析、总结“十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措施基础上,国家林业局在森林资源管理中创新了分级负责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不断增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感。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林木采伐管理方式。“十一五”采伐管理取消了国家备用采伐限额,下放了多项管理权限,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改革了毛竹采伐限额制定和管理方式,毛竹采伐限额的编制和管理下放到各省,国家不再统一核定。
下放了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采伐天然林500立方米以下的核准权限。下放了确定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年龄的权限。
允许各地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人工商品林进行采伐限额单编单列,“一定规模”由各省级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确定。今年,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福建省开展以经营方案为依据、以小班面积为控制、以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采伐管理的相关政策。目前,福建省已在永安等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并点面结合,积极推进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是落实各种林业协会和千家万户林农的林木采伐处置权。近年来,随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奥运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新城和新农村建设等大量工程不断上马,因工程建设采伐林木的情况日益增加。
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专门探索了工程建设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一方面,对工程建设采伐林木所需限额进行了单独编制,并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办法,由市局统一掌握,严格审批。
另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重点建立了林木采伐预先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北京积极创新平原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新机制。2002年以来,北京市在房山、大兴、通州3个区开展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改造试点工作,共对20个乡镇203个村进行了采伐更新试验,更新改造和新建试点林带1029条,栽植林木160.5万株,新增造林面积724.4公顷,平均成活率、保存率分别达到94.6%、93.0%。通过试点,实现了让利于民,受到群众拥护,极大地调动了群众造林、营林的积极性,解决了多年来农田林网建设难、管护难和更新难的问题,同时明显提高了防护林质量和防护效益,林网的树种结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达到了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目的。
严管公益林,放活经营商品林在采伐利用管理方面,国家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了不同的采伐政策,改变了大一统的采伐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了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福建通过调整采伐管理政策,按照建设现代林业和分类经营的要求,积极推行分类管理机制。对公益林,强化严格保护措施,在确保其生态效益稳定高效发挥前提下,积极探索保护与限制性利用相结合的办法。
按照生态区位的脆弱性和重要性将公益林划分为三类,并根据不同的保护等级探索相应的经营管理措施。对商品林,根据属性采取三种经营管理模式。
一是天然商品林,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控制其采伐利用方式,天然阔叶林和以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的混交林不得皆伐改造为人工林,只能低强度择伐其中的针叶树。二是一般人工用材林,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管理,主伐年龄可按照市场需求、法规的规定、林学特性等由森林经营方案确定,同时推行小班经营法,实行按小班作业。三是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实行高投入、高产出和集约经营,其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予以充分保证,可依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时间和面积申报采伐,主伐年龄由林木所有者确定。
北京一方面严管公益林,“禁牧、禁猎、禁薪、禁垦、禁伐”,建立并实施了山区集体公益林补偿机制;另一方面,放活经营环境,积极探索商品林采伐。出台了《关于速生丰产林采伐管理意见》和《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管理范围、计划编制、采伐年限和采伐审批等方面的规定,解决了“能种不能采”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改善了商品林的经营环境,极大地促进了商品林建设。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顺利推进为探索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新机制,以生态优先、让职工受益等为基本出发点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在黑龙江伊春试点两年来,林区确定了森林经营主体,明晰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广大职工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被激发,森林资源的潜力得到有效释放。
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也有了新变化、新形势、新任务。试点近两年来,5个试点林业局的8万公顷林地全部完成承包,6600余户林区职工购买林木、承包了林地。
承包职工大力造林,发展林下经济,加强管护,使承包林地的生产力得以提高,森林得到了有效保护。造林面积大幅增加,5个试点局2006年造林比2005年同期增加了30%左右;今年又完成造林3313公顷,造林成活率均在98%以上。
承包林地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偷砍盗伐林木案件,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率大幅下降,防治有效率大幅提高。这项改革试点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室、发改委、财政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多次深入伊春林区进行调研,并对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目前,试点已进入到“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深化试点”的新阶段。有人说,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冲破了国有森林国有国营的单一体制束缚,为解决长期困扰国有林区的矛盾找到了途径,其成功之处首先就在于破解了林业深层次矛盾,加快了林区发展。林改后,广大林业职工承包到了山林,接下来将是引导其科学经营,实现林业产出的最大化和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伊春市有关部门表示,将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
为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保障林地承包者的利益,将探索流转后林木采伐管理方式。将加快法律、科技、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引导承包职工在自主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建股份林场、合作林场、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并积极引导成立法律咨询、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各类专业协会,不断提高林业职工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日臻完善森林资源监测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全国林业宏观发展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监测围绕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中心任务,不断充实监测内容、力量,完善监测手段、方式,开展森林资源监测技术和理论研究,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使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日臻完善。
在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中,管理部门进一步丰富清查内涵,充实了调查因子,应用先进的技术和调查手段,把反映森林健康、森林质量、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指标纳入调查内容。截至目前,已完成26个省的复查任务,并公布了部分省清查的最新数据。今年,国家林业局在广东省开展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这标志着我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此前,由30多位专家联合攻关完成的《中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研究项目,提出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研究成果荣获第二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一等奖。
为提高核查检查工作效率及质量,我国采取整合核查资源、丰富核查指标、完善评价方法等措施,基本实现了对营造林成效、采伐限额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全方位的监测管理,各项核查检查效率、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示范项目也取得阶段性成果,研制了信息系统的标准体系,开发了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搭建了森林资源基础信息服务平台框架,研发了资源利用、林地林权、森林采伐、营造林检查、资源档案等比较全面的应用系统,为构建覆盖全国、上下一体、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奠定了基础。广东:率先推进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广东省在2002年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时,率先提出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宏观监测的思路,在连清中增加了部分森林生态状况调查或评价的指标和内容。今年,在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的同时,与国家林业局中南规划院共同承担了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逐步构建起综合监测体系基本框架。
为确保监测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广东省林业局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负责监测试点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落实专项经费,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出题考试。综合监测试点在2002年生态状况因子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土壤物理性质、林地土壤碳汇等多项指标和内容。
为做好新增监测内容的调查工作,广东省创新了多种调查技术和方法,其中包括抽样调查技术、“3S”技术、生态数学模型技术、实验室测定技术及多项监测技术的综合运用。针对试点监测内容多、设备新和方法新的特点,广东省发挥专家的优势特长,将外业调查进行技术分组,各工序、工作质量环节严格把关,将质量检查结果与调查人员的奖励、报酬和晋级直接挂钩。
目前,全省样地外业调查和卡片验收工作已结束,合格率均在97%以上。湖南:狠抓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森林资源管理需与现代信息理论和技术相结合,用新思维、新方式来管理森林资源,以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以完成“十五”二类调查和国家林业局在湖南进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为契机,狠抓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完成了全省林业基础数据采集、二类调查小班图形和属性数据库建设及林业基础地理数据库系统建设。实现了对森林资源档案数据的动态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利用计算机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数据获得森林资源统计年报。

同时,全面实施了林业电子办证,到今年6月底,累计通过林业电子办证系统办理各类证件240多万份,有力地促进了办证的规范化、公开化、公正化。近年来,特别是在被确定为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后,湖南省林业厅把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工作来抓,在对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配置了良好的软硬件和安全措施,确保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
同时,湖南省林业厅不断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了一支强大的信息化技术队伍。为促进各级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人员及时掌握专业知识和提高应用水平,仅去年和今年,全省举办培训班80余期,2000多人参与培训。规划院: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处于我国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重要时期,清查成果将受到广泛关注。
为做好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以森林资源监测为工作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作为承担森林资源清查任务的国家级队伍之一,规划院专门成立了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清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狠抓基础建设,夯实清查组织和技术基础。
在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中,规划院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做到依靠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并提出“五个坚持”,即坚持预告、报告、“回头看”、巡回督查提醒、广泛监督五项制度。为加强对清查信息挖掘和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建设,规划院建立和完善了内业工作机制,鼓励清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创优,增强处理分析能力,提高清查成果水平。
要求清查人员注重资料收集,强化分析评价,实行项目质量总工程师负责制,对清查成果进行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并集中技术骨干专职从事年度汇总分析。森林资源清查技术不是一项单一的技术,其发展需要多技术、多学科的综合和集成。为此,规划院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开展技术交流,在监测技术研究上开拓创新,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
同时,还时常开展警示教育,严明工作纪律,以确保清查成果客观公正。加强森林利用监管提高森林资源监督执法能力近年来,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林业建设中心工作,加强森林利用监管,提高森林资源监督执法能力,促进了森林可持续经营。
森林利用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十一五”采伐限额得到严格执行。根据核查,全国林木凭证采伐率达92.4%,超限额采伐势头得到基本遏制,林木采伐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森林可持续经营取得新进展。出台。
本文关键词:世界杯买球
本文来源:世界杯买球-www.page-wc2026fifa.com

2026-03-01 18:32:02
浏览次数:208
次
返回列表